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公开择优比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部机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专业,或相近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两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3月1日)工作经历;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组织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8.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9.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两年来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其它不适宜的。
二、报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萧县先锋网(xx.ahxf.gov.cn)、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hxx.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报名资格条件和方式方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萧县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名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职位数达到1:5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公开择优比选相应职位。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萧县县委大院三楼,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5022700)。
报名时须填写《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公开择优比选报名资格审查表》(见公告附件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公务员股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经资格审查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于3月30日上午8:00-12:00到萧县县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调研写作。赴调研点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调研内容和要求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根据笔试成绩和调研写作得分,按照5:5的比例进行计算得分,并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在笔试基础上进一步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4.成绩计算方法。笔试、调研写作、面试分数各为100分,总分按笔试成绩占30%、写作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合成,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写作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择优比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差额2名。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择优比选资格,并根据缺额情况,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人选确定后,组织部负责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择优比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体检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五)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择优比选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择优比选的人员到部内跟班锻炼。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只转移党组织关系,其他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试用期满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提请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录用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不适应工作岗位等特殊情况的,回原单位工作。
三、其他
1.对违反考试、择优比选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择优比选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和处理;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人选和确定择优比选对象均在萧县先锋网、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部内公开栏进行公示,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环节的题目和评分均委托第三方进行;
4.监督举报电话:5012380;
5.未尽事宜由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公开择优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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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