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公开选调领导组批准,寿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和名额
计划选调公务员12名,涉及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文广新局、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政务中心、寿春镇,选调对象为全县县、乡机关公务员以及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组通字[2013]18号规定可以流动到机关的参公管理人员。
县委党校计划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选调对象为全县县、乡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公务员报考选调后作为参公人员管理。
计划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涉及县委党校、县招商引资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审计中心、县林业推广中心、县社会救助中心,选调对象为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调领导组研究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体条件见附件1。
3、“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5、服务期限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不得报名。
6、截止到2017年5月2日,录(聘)用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选调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不满两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4日。
2、报名地点:寿县城投大厦11楼(东边)。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表(见附件2,可通过寿县政府网下载);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用资格。
4、每人限报1个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2017年5月12日到寿县城投大厦11楼公务员股领取《准考证》。
五、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试讲)与考察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