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8年度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卫生计生系统27名、其他事业单位65名。招聘公告同时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wh.hrss.gov.cn/)、中国南陵网(www.nlx.gov.cn/)、南陵先锋网(nl.ahxf.gov.cn/)统一发布。
从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中安排2名招聘计划,专门定向招聘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且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的人员。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8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2楼东侧,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
其中,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现场填写《2018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考180964、180965、180966岗位的比例如未达到3:1,可放宽至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048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上述人员可现场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