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医改办、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明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招聘工作,市人社、纪检监察、编办、财政、卫生计生(医改办)等部门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明光市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8年 3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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