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辅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州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四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辅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新公安分局高新区派出所勤务辅警(男性)18人,文职辅警(性别不限)2人;
交警支队四大队勤务辅警(男性)8人,文职辅警(女性)2人。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三)年龄18周岁(含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前出生);
(四)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退役士兵优先考虑,学历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
(五)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1.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 报名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大楼东侧入口警务室(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与灵璧路交叉口往北50米);
3. 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填写或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宿州市高新区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 报名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现场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
(二)资格审查
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招聘流程
1. 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政、法律、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相关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体能测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名单(高新区派出所勤务辅警为2:1比例;其他职位为3:1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往返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通过相应测试标准人员即为合格,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即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3.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与面试5:5权重合成,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合成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 体检: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执行。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合成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 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由公安分局、交警四大队按规定组织实施。
6. 公示和聘用:对体检、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政审、体检合格,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宿州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 岗位性质:招聘岗位不占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临时用工人员。
2.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月度绩效考核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另行发放,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3. 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个人巡逻装备(单警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高新区财政预算。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约定2:1最低开考比例,如不足开考比例取消相应招聘岗位。报名人员由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结合个人意愿按需择优选聘。
报考人员选择服从岗位调剂的,高新区管委会可根据报考志愿进行录用调剂。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27182(高新公安分局)、0557-3662571(交警四大队)、3927291(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27268(高新区纪工委办公室)。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