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司法局2018年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教育力度,依法履行应尽职责,根据上级司法部门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我局现面向全县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5人;聘用后分配到各镇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不得择岗。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本县户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其他不适合在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6日至8月1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含山县司法局人秘股(县烟草公司东社保大楼四楼)

3.报名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③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开考比例:应聘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

(二)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8月2日至8月3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含山县司法局人秘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须持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2、报名人员应当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和其他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的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含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含山县司法局)网站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空缺的,在报到后7个工作日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到期表现优秀可以续聘。聘用期间除购买五险外,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

五、有关事宜

(一)此次招聘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含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555-4311189(含山县司法局人秘股)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承诺书.doc

特此公告。

含山县司法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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