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含山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名聘用书记员。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聘用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相关的业务技能、文化程度、工作能力、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0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含山县户籍;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有较强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4、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书记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含山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含山县人民法院五楼,电话:4331020)。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4月16日。 3、报考者需在含山县人民法院官网下载填写《含山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信息表》。报名时,报考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内容

1、计算机技能测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文档处理技能,占总成绩的70%。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占总成绩的30%。

3、考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平常表现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

六、管理

在合同期内,含山县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员双方履行合同规定,受聘人员服从含山县人民法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

招聘书记员信息表.doc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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