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招聘编外补充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补充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文员、安全监督员;
2、招聘人数:10名;
3、岗位要求:见附件《市建管处公开招聘编外补充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岗位表)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的不准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16日;
报名方式: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扫描件、个人照片发送至邮箱490840474@qq.com。
2、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中注明所报考岗位。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考资格。进行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3、资格初审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平台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只设公共课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 1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取得与专业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如果最后一名都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规定的比例,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在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环节。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合成考试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批。
编外补充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五、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芜湖市财政局核定的编外补充人员待遇执行。
六、其他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以上事项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咨询电话:0553-3833021;监督举报电话:0553-5905161、0553-5905148。
本公告条款由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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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