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郎溪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院校类毕业生优先录用。

6、服从县司法局工作安排。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录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因违法犯罪嫌疑正接受调查处理的。

(2)县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提供虚假报考证明材料的。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6日

报名地点:县司法局政工科(县司法局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63-7033661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司法局核发准考证,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12月20日到12月21日到县司法局政工科领取(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社区矫正专业知识,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为主要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本次招聘按照1:3比例开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1月10日,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按招录计划1:2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计分方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体检与考核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司法局成立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对因体检或者考核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招聘的每个环节均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聘用和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司法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合格者可以续聘。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为1800元(含试用期)。此外,还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县司法局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考核、使用,期间如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县司法局可随时按合同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由县司法局统一分配至县局机关或乡镇司法所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7033652。

本公告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63-7033661

郎溪县司法局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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