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繁昌县人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为报名、笔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并根据《繁昌县人社局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繁昌县人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正反打印)。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繁昌县人社局办公室(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二楼425室)。考生于2017年10月13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资格审查。繁昌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县人社局相应调剂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均不足,则由县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满分12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县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上午8:30——11:00,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同一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考察情况由县人社局研究,择优录取。
因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对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繁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考试成绩结果保留2年,在期间内因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0553-7872342(办公室)、7864225(人事管理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繁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繁昌县人社局
2017年9月25日